蜀绣历史悠久,早可上溯到三星堆文明,东晋以来与蜀锦并称“蜀中瑰宝”。蜀绣以软缎、彩丝为主要原料,针法包括12大类122种。具有针法严谨、针脚平齐、变化丰富、形象生动、富有立体感等特点。 [5]
2012年12月03日,原国家质检总局批准对“蜀绣”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蜀绣的发展基于蜀地富饶,尤其是所产丝帛质好量大。西汉文学家杨雄《蜀都赋》云:“锦布绣望,芒芒兮无幅”,并描述在成都随处可见“挥肱织锦”、“展帛刺绣”的情景,另有扬雄《绣补》诗,诗中表达了作者对蜀绣技艺的高度赞誉。西汉末,蜀地“女工之业,覆衣天下”(《后汉书》)。据文献记载,东汉蜀国早的君王蚕丛已经懂得养殖桑蚕。汉末三国时,蜀锦蜀绣就已经驰名天下,作为珍稀而昂贵的丝织品,蜀国经常用它交换北方的战马或其他物资。晋常璩《华阳国志》详载蜀地宝物,便将锦绣与金银珠玉同列。
画面要求
1. 刺绣图案:健康并具有美感。
2. 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合法图案。
3. 刺绣内容:以绘画类、摄影类、书法类及其他美术作品。主要表现为动物类素材、植物类素材、人物故事类素材、自然类素材、建筑类素材、器物类素材、文字类素材、几何类素材等。
4. 日用品刺绣部分的画面占绣品主体表达面不少于40%。
专用标志使用
蜀绣产地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四川省成都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经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核,报国家质检总局核准后予以公告。蜀绣的法定检测机构由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指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