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钢铁是指生产领域和消费领域产生的废钢铁的总称。
生产领域产生的废钢主要是指钢铁、机械、铁路、建筑、通讯、油田、电力、水利等生产领域产生的钢渣、废钢坯、废次材、边角料、各种报废设备或器材、1995年仅重点钢铁企业就回收废钢铁1320万吨。消费领域产生的废钢铁主要是指城乡居民、企事业单位在消费过程中阁下的各种废钢铁及其制品,包括铁锅、废冰箱、废洗衣机、废自行车、废镰刀、报废的小型农具等。
粗钢产量大幅增加,6年增长2.9亿吨,增幅225.9%,均匀每年递增4800万吨,进进钢铁产量的高增长期。
废钢消耗总量大幅增加,6年增长3800万吨,增长幅130.14%,均匀每年递增633万吨,但低于粗钢增长速度,显示废钢资源供给不足。
废铁:
1用途 废铁根据其用途大体可分为熔炼用和杂用。
2种类 熔炼用废铁根据其质量和形状分为以下几种:
2.1A种 高级废铁(机械或工具等)
B种 普通废铁(锅、锅炉、炉篦以及其他诸如此类的废铁)
C种 可段铸铁废料。
我国废旧不锈钢资源主要来自新废料、旧废料和从废渣、废水、废气中的回收。 新废料包括在不锈钢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钢,如铸余、包底及轧钢车间的切头、切尾、切边和轧制废品等;不锈钢制品制造或工程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废钢,如边角料、车切屑等。旧废料包括不锈钢制品生命周期结束后回收的废不锈钢,如废旧设备或拆除的废旧建筑材料等,以及从国外进口废不锈钢和从进口废旧装备捣碎物资中挑选出来的废旧不锈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