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老会计越来越吃香,为什么会计报税有技巧,今天淮安会计做账培训班老师就带大家一起来看看,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同时也希望可以让大家更清楚会计实操的重要性!
1、开一定要银行对公转账才行吗,不能付现金吗?
上元会计找到的相关案例:
我们向供应商购买材料,偶尔是用现金支付让对方“开”,而不是银行对公转账可否?然后再让对方开收据且盖财务专用章作为证明我方已付现金的凭证,如果不行,为何酒店行业就可以收现金开?我是问:开一定要银行对公转账才行吗,不能付现金吗?
◆上元会计总结:双方间款项支付方式暂无税收相关文件进行限定。应税行为发生确认纳税义务时,销售方根据实际购买方的具体信息开具即可。
2、收取现金开出的是不是变成资金流不一致。因为不是通过上的对公银行转账。
上元会计找到的相关案例:
上元会计提醒大家,三流一致是指资金流流货物流这三流要一致。可是酒店行业一般开出增值税很多都是收取现金的。而不是根据上的对公银行转账。会不会变成资金流不一致?该怎么操作?
◆上元会计总结:若酒店发生应税行为,开具时应根据实际购买方的信息进行填写,若是现金支付而不是对公转账的,并不违背三流一致的原则。
3、取现金开出的是不是变成资金流不一致。因为不是通过上的对公银行转账
上元会计找到的相关案例:
我们向供应商购买材料一般情况下,是通过银行对公转账来支付货款,偶尔用现金支付让对方开收据且盖对方的财务专用章,可否?淮安会计做账培训班哪里有?
◆上元会计总结:款项支付方式不在规范范围,使用现金付款的,销售方也应据实开具。
4、上元会计找到的相关文件依据:
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增值税征收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5〕192号)文件规定:
“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进项税额的抵扣问题......(三)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支付货款、劳务费用的对象。纳税人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支付运输费用,所支付款项的单位,必须与开具抵扣凭证的销货单位、提供劳务的单位一致,才能够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否则不予抵扣。”
二、根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令第587号)第十九条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
上面的内容就是淮安会计做账培训班老师在淮安 根据相关资料和日常工作会计开具需要注意点,总结的,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如果大家想要更了解会计实操的知识,可以选择到淮安上元会计咨询金会计实操内容,学海无涯,上元相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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