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钢铁是指生产领域和消费领域产生的废钢铁的总称。
生产领域产生的废钢主要是指钢铁、机械、铁路、建筑、通讯、油田、电力、水利等生产领域产生的钢渣、废钢坯、废次材、边角料、各种报废设备或器材、1995年仅重点钢铁企业就回收废钢铁1320万吨。消费领域产生的废钢铁主要是指城乡居民、企事业单位在消费过程中阁下的各种废钢铁及其制品,包括铁锅、废冰箱、废洗衣机、废自行车、废镰刀、报废的小型农具等。
折旧废金属
这是金属制品完成其使用寿命后报废时形成的废金属。由于折旧废金属的形成,需要经过金属的生产、金属制品的制造、使用、报废和回收等若干生命周期阶段,一般要经历几年甚至十几年的时间,所以,折旧废金属又称”长期废金属“。
进口废金属
这是从其它国家进口的废金属。由于通常情况下,只有废金属资源短缺的国家才进口废金属,因此,本文中不把它看作是进口国的废金属资源。
废金属是指冶金工业、金属加工工业丢弃的金属碎片、碎屑,以及设备更新报废的金属器物等,还包括城市垃圾中回收的金属包装容器和废车辆等金属物件。
废金属也是一种资源,世界各国均有专门单位经营回收利用废金属业务。回收的废金属主要用于回炉冶炼转变为再生金属,部分用来生产机器设备或部件、工具和民用器具 。
我国现在的电子抛弃物收回处理作业首要由没有资质的“地下作坊”完结,所选用的手法往往是简略的物理办法(如砸、剪、风吹法、水洗法等)和化学办法(如燃烧、酸解处理等),工艺原始,技能落后。专家称之为“19世纪的工艺处理21世纪的废物”,没有完结机械化和规划化,并且收回处理过程中缺少配套环保设备,对终端抛弃物不做任何预处理,直接进行投弃、填埋或燃烧,环境污染在所难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