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废汽车办理业务流程介绍,报废车就是达到使用年限,或因其他原因造成车辆严重损坏或技术状况低劣
领表申请--登记审核岗受理--机动车查验岗验车--缴交行驶证、车牌--交费--回收公司解体照相--机动车查验岗查验解体情况--业务岗审批--支队办公室盖章--注销机动车档案
报废汽车报废证明条件,报废车就是达到使用年限,或因其他原因造成车辆严重损坏或技术状况低劣
1报废汽车的拥有者应当向车管所办理机动车报废手续。
2车管所将《机动车报废证明》,并告知其将报废汽车交售给报废汽车回收企业。
3报废汽车的拥有者应当及时将报废汽车交售给报废汽车回收企业。
4回收企业再向报废汽车的拥有者出具《报废汽车回收证明》。
报废车辆标准(新规):
国将强制实行国Ⅳ(四)排放标准,所有排放不达标的国Ⅱ、国Ⅲ车型,将不允许上牌和过户。如果是已经上牌的车辆则需要进行达标检测,一旦排放不达标将直接引导车主进行报废或者强制进行报废。
具体要求如下:
如果经过维修或者是调整仍然不符合国家机动车排放标准的;经调整和维修仍不符合机动车上路的;在检验有效期满后的连续三个机动车检验周期中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或者达到一定年限的则会强制进行报废。
同时,在新的规定中取消了对小型私家车的报废年限,这对于车主们来说无疑是一个天大的好消息,但这并非代表着大家的私家车不会被报废,只是用另外一种形式来衡量。
车辆报废标准
1、2011年1月1日—12月31日期间交售给报废汽车回收企业的,使用6年以上(含6年)且不到15年,车长大于4.8米(含4.8米)、小于7.5米,并于当年更新的农村客运车辆,补贴标准为每辆车11000元人民币。
2、使用8年以上(含8年)且不到15年,并于当年更新的城市公交车,补贴标准为每辆车18000元人民币。
3、使用10年以上(含10年)且不到15年的重型载货汽车,补贴标准为每辆车18000元人民币。无动力装置的全挂车、半挂车不属于补贴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