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类期刊《艺术家》是核心期刊
《艺术家》杂志创刊于1988年,由天津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主管主办的综合性文艺刊物。以刊载当代艺术家传记为主,由艺术家而推及艺术。栏目有艺术家传、外国艺术家、乡土艺术家、艺术家的内心独白、艺术家书简、艺坛话新、艺海探索、艺苑说趣、艺术公案、艺术与生活、四海采风等。
主管单位:天津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主办单位:天津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ISSN:1004-1206 CN:12-1035/J
艺术家栏目设置 评论、报道、艺术作品、精品视角、美术视点、设计艺术、文化产业、艺术学理论、艺术教育、音乐与舞蹈、戏剧与影视、文学艺术。
《艺术家》文稿要求
1、《艺术家》来稿应数据准确、立论新颖,文责自负(严禁抄袭),文字要精炼。
2、姓名在文题下按序排列,排列应在投稿时确认。作者姓名、单位、详细地址及邮政编码请写清楚,多作者稿署名时须征得其他作者同意,排好先后次序,接录稿通知后不会继续改动。
3、
4、文章中的图表应具有典型性,尽量少而精,表格使用三线表;图要使用黑线图,绘出的线条要光滑、流畅、粗细均匀;计量单位请以近期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为准,不得采用非法定计量单位。
5、为缩短刊出周期和减少错误,来稿一律使用word格式,并请详细注明本人详细联系方式。审稿周期一般为5个工作日,作者也可来电查询,以免影响正常发表。
6、编辑部对来稿有删修权,不同意删修的稿件请在来稿中声明。我刊同时被很多家学术期刊数据库收录,不同意收录的稿件,请在来稿中声明。
另:可提供教育、医学、经济,硕博士管理等论文,并推荐发表;征集署名主编、副主编、编委,先发表 后收费,可加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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