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矿物油的分类及标签要求:
1、 废矿物油分类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执行,按行业来源分类如下:
—原油和天然气开采;
—精炼石油产品制造;
—涂料、油墨、颜料及相关产品制造;
—专用化学品制造;
—船舶及浮动装置制造;
—非特定行业。
2、 应在废矿物油包装容器的适当位置粘贴废矿物油标签,标签应清晰易读,不应人为遮盖或污染。
3、废柴油、废煤油、废汽油、废分散油、废松香油等闭杯试验闪点等于或低于60℃的废矿
物油,应标明“易燃”。
矿物油主要是含碳原子数比较少的烃类物质,多数是不饱和烃,主要成分有C15-C36的烷烃、多环芳烃(PAHs)、烯烃、苯系物、酚类等,产生于国民经济的各个行业,主要包含工矿企业的机械设备、动力装置、运输设备、电器设备及金属加工业用过后更换下来的废润滑油、机油、液压油、变压器油、防锈油、溶剂油等,以及交通运输工具(汽车、火车、船舶、飞行器)用过后更换下来的废润滑油、废机油等。
废矿物油经过科学合理的精炼工艺技术,是可以重新得到再生,获得与原油炼制品质相当的基础油,是对矿物油紧缺资源的有效补充。废矿物油可以生产润滑油基础油,润滑油基础油根据其不同类别生产成品润滑油,再生利用价值很高。将废矿物油综合利用,对于缓解我国资源紧缺的局面、提高现有资源利用率、保护生态环境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在政策法规方面,美国制订了相对完善的法规和政策,对废油回收、存储、运输、处置都有严格规定。美国联邦主要的与废油相关的法令有《资源节约与回收法-废油管理标准》、《有毒物控制法》、《清洁空气法-危险性空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等11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