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法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主营:孝昌法律咨询电话,孝昌交通事故咨询,孝昌欠款纠纷咨询

免费店铺在线升级

联系方式
  • 公司: 湖北法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 地址: 湖北省孝感市
  • 联系: 孝感负责人
  • 手机: 15927653696
  • 一键开店

安陆市争取减刑缓刑无罪咨询,线上咨询案件委托

2024-09-13 11:00:01  604次浏览 次浏览
价 格:面议

监视居住

监视居住是指司法机关责令未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未经批准不得离开住处,无固定住处的,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指定的住处,依法对其行动加以监视和控制的一种强制措施。

《刑事诉讼法》第7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扶养人;

(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

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监视居住的期限长不得超过6个月。在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

审判

刑事诉讼中的审判,就是人民法院对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或者自诉人提起自诉的案件,依照法定程序,审查案件事实,并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作出被告人是否有罪、应否处罚的裁判活动。

审程序

审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对审案件进行审判应当采取的方式、方法和应当遵循的顺序。它包括公诉案件的审程序和自诉案件的审程序。

公诉案件的开庭审判包括开庭准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后陈述,法庭评议、审判五个阶段。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一般情况下,应当在受理后1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1个半月。

第二审程序

第二审程序,又称上诉审程序,是指第二审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上诉或者检察院的抗诉,对审未生效的判决或裁定重新进行审理的程序。

刑事诉讼当事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决、裁定,有权用书面或口头形式,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审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时候,应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5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人民检察院自收到请求后,5日内应作出是否抗诉的决定,并答复请求人。

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期限为10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期限为5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2日起算。一般情况下,第二审人民法院受理上诉、处理抗诉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审结,至迟不得超过1个半月。

网友评论
0条评论 0人参与
最新评论
  • 暂无评论,沙发等着你!
百业店铺 更多 >

特别提醒:本页面所展现的公司、产品及其它相关信息,均由用户自行发布。
购买相关产品时务必先行确认商家资质、产品质量以及比较产品价格,慎重作出个人的独立判断,谨防欺诈行为。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