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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济南代开医院CT报告单,保证为客户私人信息保密

    2024-11-16 05:00:02 1344次浏览
    价 格:面议

    病假条格式要求

    1.居中写标题“病假条”,这是所有应用文的通用要求;

    2.顶格写称谓,即向谁请假,注意应加上其职务,以示尊重;

    3.第二行空两格开始写正文;

    4.写明病假原由,这个地方要实事求是,否则后果自负;

    5.病假起止时间,这个非常重要,必须写明确;

    6.假期所去方向,联系方式(能时间联系上你的联系方式),联系人;

    7.祝福对方,这个是所有公文里表示对对方的友好;

    8.后加上请假习惯用语“请批准”、“请予批准”等;

    9.病假人签名;

    10.你写病假条的时间。

    请病假工资怎么发 ?

    按劳动部《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病假应该给工资的。

    病假工资支付标准:根据员工在本企业的工龄按下述比例支付

    工龄不满2年者,为本人工资60%;

    已满2年不满4年者,为本人工资70%;

    已满4年不满6年者,为本人工资 80%;

    已满6年不满8年者,为本人工资90%;

    已满8年及8 年以上者,为本人工资。

    患者可以复印哪些病历资料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10条的规定,患者有权复印或者复制其门诊、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以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病历资料。

    根据《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第十五条规定医疗机构可以为申请人复印或者复制的病历资料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中的住院志(即入院记录)、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报告、护理记录、出院记录。

    上述两者是有差异的,差异在于《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条规定多了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病历资料,其授权卫生行政部门来确定可以复印的其他病历资料,而中国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并没有确定可以复印的其他病历资料,也就是说其他病历资料是不可以复印的。

    医师必须亲自诊查后,方可签署病假证明,并在患者病历中记录相应的诊疗情况。病假时间必须同时记录在门(急)诊病历中或者患者的出院记录中。

    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病假证明拥有复核的权利。职工因病需要休假的,凭企业医疗机构或指定医院开具的疾病诊断的证明,交由企业审核批准。

    专业提供各大三甲医院病假条、医院诊断证明书、医院病历证明、医院住院证明、医院出院证明、医院怀孕证明、医院流产证明、人流手术证明单、医院引产证明、医院死亡证明、医院病危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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