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检基本要求
1. 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
2. 身高、体重、视力等身体条件符合相关规定。
3. 无色盲、色弱等视觉障碍。
4. 无口吃、发音清楚等听觉障碍。
5. 无精神病史、癫痫病史等神经系统疾病。
6. 无传染病、血液病等代谢性疾病。
体检注意事项
1. 考生在体检前应保持良好的生活习惯,避免熬夜、过度劳累等行为,以免影响体检结果。
2. 考生在体检前应保持饮食清淡,避免食用过于油腻、辛辣等刺激性食物,以免影响体检结果。
3. 考生在体检前应保持空腹状态,避免进食后影响某些项目的检查结果。
4. 考生在体检时应遵守相关规定和流程,按照要求进行各项检查。
5. 考生在体检后应保持积极的心态,及时调整自己的情绪和状态,以更好地适应公务员工作的需要。
公务员警察体检标准介绍如下:
一、体检标准
1.一般体格检查:包括身高、体重、血压、视力、听力、口腔、鼻咽喉、心肺、腹部等方面。
2.血液检查:包括血常规、血型、肝功能、肾功能、血脂、血糖等方面。
3.尿液检查:包括尿常规、尿酸、尿微量蛋白等方面。
4.心电图检查:对心脏功能进行评估。
5.胸部X光检查:对肺部疾病进行评估。
6.超声检查:对内脏器官进行评估。
7.眼科检查:包括裸眼视力、矫正视力、色觉等方面。
8.耳鼻喉科检查:包括听力、喉部、鼻腔等方面。
心脏听诊:心脏收缩期杂音按六级划分,卧位安静时听诊肺动脉瓣膜区达到三级,其他瓣膜区达到二级,改变体位反复听诊心脏杂音确属生理性者,可作“正常”结论。
期前收缩每分钟6次以上应立即做下蹲试验,运动后早搏消失,或偶有1-2次、心电图正常,可做“正常”结论。如每分钟仍在6次以上,做“不正常”结论(以体检当日测量为准)。不完全性右束支传导阻滞确无心病变者可作“正常”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