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实生活中,航空延误的频率非常高。乘客可以购买延误保险以弥补损失。
在这种情况下,航空货物运输保险的存在是为了赔偿在途货物的保险责任所造成的损失。简言之,这类似于购物时购买货物保险。货物从发出到签收期间一旦发生意外,可以得到相应的赔偿,即花少量的钱来保证!
航空运输保险主要包括两种基本险别:航空运输保险和航空一切险。
航空运输保险,是指对因雷击、火灾、爆炸、恶劣天气或其他危险事故造成的遗弃、飞机碰撞、悬浮、坠落、失踪等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负责。
航空一切险是指除上述航空运输保险外,因外部原因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
航空运输保险的责任从“仓到仓”开始和结束,即从被保险货物离开保险单规定的出发地的仓库或存放地点时起,到货物到达收货人指定目的地的后一个仓库或存放地点时止在保险单上。
如果货物不在仓库内,保险货物应在后卸货地点从飞机上卸下,直到30天;如果货物没有从飞机上卸下,保险货物应在飞机到达目的地当天午夜起15天内卸下;如果货物在中途港,被保险货物装上续航飞机时仍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