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物卡商品自选模式,有着随身携带、方便馈赠、挑选自主、时尚个性、私家定制等特点,它早已成为了企业商务馈赠、客户答谢、团拜会务、员工福利、关怀礼品的和必选。至于购物卡是不是所有东西都能买,那要看超市的规定,一般购物卡是可以买所有商品的,除非超市有特殊规定,不过据小编了解电器类是不是也可以,听人说有的超市有限制。
近年来,关于超市购物卡的纠纷和争议一直不断,但是针对这一领域的法律法规存在空白。
虽然根据规定,从2013年11月1日开始,购物卡达到一定金额需要实名登记,但是依然有空可钻。比如一次性购买面值一万元的购物卡需要实名制,但购买10张面值1000元的购物卡就不需要提供身份证明。目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也并未对商家出售的此类不记名的购物卡作出可挂失的规定。
作为商家,应该本着方便消费者的原则去服务。超市如果可以凭借相关信息为消费者的遗失卡进行挂失,表明超市认可消费者对该卡的所有权,从法律上来讲超市应该为消费者补办购物卡。超市要求出具警方证明,这种做法属于人为设置不必要的条件。消费者遇到这种问题时,可以就补卡事宜与商家进行协商。
消费者也应该妥善保管不记名的购物卡,防止遗失。因为一旦落入他人手中,谁都可以拿着去消费。消费者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时,如果商家设置了不必要的条件,消费者对商家解决方案不认可,可以随时向12315热线进行投诉,工商部门会及时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