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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招标人仅要求对分包的专业工程进行总承包管理和协调时,按分包的专业工程估算造价的1.5%计算;
②招标人要求对分包的专业工程进行总承包管理和协调,并同时要求提供配合服务时,根据招标文件中列出的配合服务内容和提出的要求,按分包的专业工程估算造价的3%~5%计算;
③招标人自行供应材料的,按招标人供应材料价值的1%计算。
(4)招标控制价的规费和税金必须按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算。
第1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