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性质:
CMA是政府强制性的行政认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为保证检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公正性,所有向社会出具公证性检测报告的质量检测机构必须获得“计量认证”资质,否则构成违法;
CNAS认可则属于机构的自愿行为。
2.法律依据:
CMA计量认证的依据法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22条;
CNAS实验室认可的法律依据是GB/T27025-2008(等同采用ISO/IEC17025:2005)。
3.适用对象:
CMA主要适用于第三方检测机构;
CNAS适用对象是所有从事实验室活动的组织,包括那些将检测或校准作为检查和产品认证工作一部分的实验室。
4.适用范围:
CMA在中国境内有效,面向社会出具公证性检测报告;
CNAS是在国际互认的。
5.评审依据:
CMA计量认证的评审依据为《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修改采用ISO/IEC17025:2005),评审补充要求、申请标准等;
CNAS实验室认的评审依据为CNAS/CL01:2006《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等同采用ISO/IEC17025:2005)。
6.管理、评审机构:
CMA由CNCA(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各省、市、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及国家CMA计量认证行业评审组进行评审和管理工作;
CNAS由中国合格评定认可委员会进行评审和管理。
7.评审程序和要求:
CMA的评审程序和要求在各地区都有区别,具体情况还需要咨询当地的质量技术监督局;
CNAS的评审和要求在全国以及国际上都是统一的。
8.使用范围及特点:
CMA计量认证在通过认定的范围内,可提供公正数据,国内通用,CNAS实验室认可则是国际常用做法;
CNAS已与亚太地区实验室认可和国际实验室认可组织签订了互认协议,但不能取代审查认可和资质认定。